由知至思的歷史

25/06/2021

智者用言語編織自己的華裳

知的標准

思考可以說是證明自我連續的一種有力方式。大部分時候思考會不假思索地進行著,一如我們的本能。抛開神經遞質理論的無趣說明,我們在此追問,思考本身能被思考嗎?自三段論開始,邏輯學成為了論述思考機制的武器,從顯而易見的事實——這些構成世界的基本要素,到達結論。

這匹被有力驅動的機器需要一些輸入來運作,當然,自原子化的事實到達可被言說的語句需要很長的道路,出現一種中間表示似乎是必須的。知識這個概念被創造出來,指代一些真的,可被檢驗的,並且由某人所導出的結論。這仿佛是思的必然要求,普適明晰的知識用作邏輯的能源,制造思想,然後是知識的再生産,進而是「那些曆事範疇的平庸玩意」。美妙的形而上學,不是嗎?

前現代的玩意就說到這兒了。即使是在系統性的質疑被提出前,我們也已經能很清楚地感受到知與信息的區別,知與思的鴻溝,乃至知與純粹邏輯的界限。

當我們在談論知識的時候,我們在談論什麼?小時候學會騎自行車的體驗真的能被歸結為一次證明嗎?我們如何不假思索地「認識」了某個人的相貌?前幾段討論的知識很多時候是一種准則般的概念,而對于這兩個問題,知識論也可以用「技能習得」和「物體識別」1 來將它們排除出哲學的討論範疇 2

不過所謂「准則性知識」,也會被分成三種看似矛盾的來源。第一種是最確定的數學「證明」,它們的檢驗可以被輕松地送入方法論的討論範圍。其次是「觀察」,這種無機質的行動可以通過減少誤差,引入多個主體來確立一個標准。最後最棘手的,是被稱之為「理論」的概念。理論似乎是建立在證明和觀察(實驗)基礎上,但又與之不同。感官和行動似乎參與了理論的形成,但又不完全可信。功利地看,理論成為知識的標准只是能否指導現實行為,取得可被量化的效益,但我們也知道這個定義不是完全牢靠的。

對理論的追問構成了科學哲學的中心問題。

知的界限

如果把我們的「知」認為是一系列邏輯公式的集合,我們至少可以導出關于科學哲學的一系列結論。譬如,通過模型論,我們很清楚的了解到了一個無矛盾的「理論」一定對應著模型。而多個模型——無論它是否是實在界可被度量的存在,可能享有一個理論。

一個有趣的例子是非標准分析(Nonstandard Analysis)。在很長一段時間裏,分析學的基礎建立在魏爾施特勞斯(Weiterstrauss)提出的極限概念上,亦即 \(\epsilon-\delta\) 定義。但是在這之前,萊布尼茨認識到如果將無限小看作一個確定的量,微積分也能很有效的運作。包含了無限量的超實數域 \(\mathbb{R}^{*}\) 可以被證明(使用緊致性定理)和實數享有共同的理論。這在數學上就是算術的知識界限。但是非標准分析被運用到「思」,也就是實際的數學研究中時,卻能産生出乎意料的效果。它大大地簡化了拓撲學中一些定理的表述。

然而知的界限不只在邏輯的一致與完備。一個社會學家很可能會是個一定程度的不可知論者,我們能從曆史教訓和長篇累牍的專著中一窺跨文化認知的艱難。否定普遍的真理存在,從而在文化相對主義——尤其是語言的層面上建立起真的標准,很多時候似乎比科學哲學的道路更可行。尼采認為真理是一些于某些人被「固定」的詩學闡釋,建構地考察,知識由一系列被規訓的符號、行為和表演所組成。這些「真理」又在我們面向世界的體驗中被強化和驗證。

值得玩味的是,在這個建構的體系中,許多文化會把知的「真」和倫理的「善」劃為同一個東西。因此,當亞文化甚至反文化的要素出現,都會受到一個審視和自覺的排除。對性別認知的「進步」式質問就是個典型的産物。由是,知的界限同時也是倫理的界限3

對普遍真理的肯定是知識論的一個核心4,並且它在很多場合也會和政治思辨挂鈎起來。「真理」可能是對抗暴政的武器。英特納雄耐爾的口號會是對世界天翻地覆的重現5。但另一方面,「真理」也會是某一生活形式的擴張和引入,在這種情況下,工具性的「知」變為了我們「思」的圭臬。

知與信仰

我們自然相信著我們取得的知識,但我們又是通過何種方式相信它們的呢?著名的 Gettier 問題就是建立在我們「信」與「真」的不一致上。在這裏我只翻譯一個類似的典型例子:

我們行走在沙漠中,身上的水也喝光了。突然這時,不遠處出現了一片郁郁蔥蔥的綠洲,于是我們得出了那裏有水的知識,並相信著它。但我們跑到那裏一看,卻發現只是一片海市蜃樓,不過幸運地是,我們在一塊岩石下發現了泉眼。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相信的真的是「知識」嗎?

如果稍有不慎,我們又會以此陷入相對主義的危險境地中。我們意識到,我們相信知識的理由,與知識本身顯現為真的路徑可能是不一致的。在這個基礎上,我們可以重新考察神學與信仰,並體味現代系統性的哲學研究是怎麼從至高存在脫離出來的。

從本體論論述,我們的信仰是和諸現象相區分的存在,因此宗教信仰不應被作為斷言的對象,它們也在某種意義上變成了不可言說之物。同樣,在知識論的範疇中也不可能探討宗教信仰(或者被叫做神學知識會更好)的真僞。因為它們並不是關乎事實的知識,而成了關乎價值的「認知」。許多信仰上帝的基督徒並不能也不願陳述出信仰的「理」,相反,無神論的我也會擁有著可被檢驗的6 關于宗教的真知識,即使我並不完全信仰它們。

後記

這可能是一系列文章的開始,很多深入有趣的點我也沒來得及探討,比如知識和信息的聯系。事實上,這個主題也是我寫這篇文章的契機。前不久在《大西洋月刊》上讀到的一篇書評 和與 @Copper 的討論催促著我將自己對知識論的膚淺思考整理下來。

很多時候我使用隨想式的批評來撰寫這些文字,因此對參考的引用也變得十分隨意。盡管標題說是要講到思,但我想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。

  1. 如果你恰巧懂點德語,我覺得 kennen 這個詞語非常合適。 

  2. 所以它們跑到心理學去了 

  3. 人不能*狗,至少不該(笑) 

  4. 參看 Plato 的 Theaetetus 篇 

  5. 或者放大,這個概念很有趣,但超出了討論的主題 

  6. 比如,對三位一體的冗長辯論或者是神存在性的證明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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